2025-02-22 来源:漳州商务、市场秩序科 责任编辑:沈子川
根据《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闽商务规〔2025〕5号)要求,为全力落实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公开征集漳州市 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单位(第一批)。
参与单位条件
一
销售企业、商家
1.在漳注册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无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
2.能全力宣传和配合政府的促消费活动,在经营场所展示政府以旧换新等各类促消费活动的海报、指引和标语,未发现暗抬价格、先涨后补及开展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活动、发送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信息;
3.能指定一名业务专员全权负责以旧换新活动的政企协对接,特别是消费者的申报指导、投诉受理、问题排解;督促合作加盟的二级经销网点按承诺的事项开展促消费活动;
4.能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公布咨询和售后投诉专用电话,积极落实解决消费者的投诉,自愿接受广大消费者、政府监督部门、新闻媒体的监督;
5.自愿配合政府工作,能按商务部门要求如实、快速报送相关数据材料,全面配合开展资金的核销、审计等相关工作。
二
回收企业
1.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列入环境部门的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具备主动上门回收旧车能力;
2.公布旧车及电池配件的回收价格,如实开具“旧车回收凭证”或“回购发票”,可在承诺期限内协助办理旧车解体注销等相关手续;
3.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2023年以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让利给消费者,全力配合我市商务部门工作,按月向商务部门报送每月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数量。
申报流程
01
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商家请于2025年2月24日16: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后按要求填报信息。
02
部门审核
属地商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确认,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经公示后发布。
我县咨询电话:0596-3342090
注:受理时段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5年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活动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2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2024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可继续享受1次补贴。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