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1 来源:县人武部 责任编辑:许晓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即日起可提前登记。
二、登记对象
(1)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初次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报名参军)。
(2)2025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往年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应进行补登。
(3)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信息进行核验更新。
(4)兵役登记时可同时应征报名,如无参军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缓征”。
三、登记方式
方法一
由青年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或进入“福建征兵”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当兵-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
方法二
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办理登记(核对)手续。可委托亲属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各乡镇武装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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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洲乡 18050474535
四都镇18665644584
金星乡 18396292535
梅岭镇18359685558
桥东镇 13960152660
南诏镇 17759621760
深桥镇 15606503274
西潭镇 15605025533
白洋乡 18250206180
建设乡 18705148162
红星乡 18150975915
太平镇 13559691547
霞葛镇 18659666432
官陂镇 13395070704
秀篆镇 15059608828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一)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二)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三) 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省有关文件规定,福建省各高校在组织新生报到时将查验《兵役登记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学和职业学校,要加大兵役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男性公民及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确保本辖区、本单位或本学校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全部完成兵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