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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贴心护航 共筑健康防线

2024-12-03  来源:诏安医保  责任编辑:许晓虹  

基本医疗保险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除群众就医后顾之忧、抵御疾病风险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诏安医保局收集系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与未参保群众的真实案例,通过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的方式,结合医保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让健康生活更有保障。

诏安县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典型案例

(二)

花甲老人意外摔伤悔未参保

2024年5月,60多岁的吴大爷因意外摔伤导致股骨骨折,选择到漳州市医院住院治疗,前后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多元。因未参保,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所有医疗费用只能全部自费,高昂的医疗费让原本家境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当时我就想着平时都没生病,一时疏忽大意没买医保。住院花费了那么多钱,给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现在很后悔当时没听村干部的话及时买参保。今年参保这个事儿我得上心,缴过费心里才能踏实!”在医保工作人员对未参保人员的电话回访中,吴大爷感慨道。

健康是最宝贵的财富,而医保是健康路上不可或缺的“保护伞”。这个真实的故事提醒我们,参加医疗保险可以减轻意外高额医疗费用带来的经济负担,更是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增添一份保障

医保护航-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1.起付标准:每次就诊起付标准10元,仅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时,不设起付标准。

2.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金按75%比例支付。

3.支付限额:单次补偿最高限额50元,参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每人300元。

4.执行范围:本市行政辖区内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含漳浦第二医院、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第一医院)。

5.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按有关文件要求由居民医保基金另行列支,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诏安医保窗口咨询电话

3350266、3359226

医保缴费温馨提醒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正常缴费期:2024年9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手机缴费有多种缴费渠道,可选择下面任一种方法缴费:闽政通APP、支付宝APP、“漳州市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聚合码”。还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关注“漳州市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居民医保共济缴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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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保中心”公众号)

(税务“聚合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