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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2024-09-25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诏安县南诏镇  责任编辑:沈子川  

南诏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受五一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现将五一综合市场第三市亭的摊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项目具体如下:

二、投标人条件: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招租约定:

1、五一综合市场第三市亭100个摊位,经营范围:水产品、生猪牛肉、熟鱼、蔬菜、粿类、咸菜、鸟(白条)类等。熟鱼类摊位50号至56号仅可经营熟鱼,粿类摊位57至63号仅可经营粿类,84号仅可经营鸟(白条)类,不可经营其它类型(中标承租者不得随意改变经营类型,否则视为违约,招租方即时收回摊位店面并没收已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租期3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其他招租事项具体详情以招租方案为准。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中标,第二年起的租金以上一年租金为基数递增1%,依此类推,逐年递增。五一综合市场第三市亭的摊位因市场特殊性,每个摊位只要一个人报名即可开标,每人最多只可报名5个摊位。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须在报名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1)投标五一综合市场第三市亭摊位的投标者每个摊位交报名费100元和投标保证金3000元,报名费100元只能用于投标同类型的摊位,不管是否中标,报名费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由诏安县南诏五一综合市场代收,账户:9080615060010000018579;开户行:诏安县农村信用联社南门分社;开户名称:诏安县南诏五一综合市场)。

(2)投标结果公示后,如没有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落标者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五一综合市场第三市亭的摊位的中标者与五一综合市场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时需向五一综合市场缴纳共3年租金总额(中标总价)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人的原因不签订或不履行合同,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签订:公示期5日后,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由中标候选人与招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因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确认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五一综合市场第三市亭的投标者报名时每个摊位需交报名费100元,不管是否中标报名费均不退还。

3、 报名时间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时间以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存入银行的时间为准。

4、报名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五一村村委会。

5、报名时可咨询有关事项,领取招租方案等资料。

6、注意事项:本次招标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招租当日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复印件(竞租方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竞租方是法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方可参加招标会。

五、时间和地点

1、本公告公示日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

2、招租开标时间和招租开标地点: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开始在诏安县南诏镇五一村村委会会议室进行招租(注:因投标摊位较多,视投标进展情况,如当日无法完成,顺延至次日继续投标。如有特殊情况,招租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zhaoan.gov.cn/)、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公开栏、诏安县南诏镇五一村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公告。

 具体事项详见投标须知及招租公告、招租方案;项目招租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七、联系方式:

委托人:诏安县南诏镇五一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 :13806910936

代理单位:南诏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15059699682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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