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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招生委员会关于诏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2024-07-15  来源:诏安政府网  责任编辑:沈子川  


诏安县招生委员会关于诏安县2024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诏招委〔2024〕3号


各中小学、教育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诏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一、总体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公民办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

二、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

(1)第一实验小学计划招收16个班800名。

(2)第二实验小学计划招收15个班750名。

(3)第三实验小学计划招收14个班700名。

(4)诏安县梅峰小学计划招收1个班50名。

(5)诏安县上梅塘小学计划招收1个班50名。

2.农村小学

各小学遵循小学班生额不超过50名的原则要求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100%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

1.诏安一中、三所实验中学、边城中学

(1)诏安一中计划招收8个班400名;

(2)第一实验中学(原怀恩中学)计划招收12个班650名;

(3)第二实验中学(原南城中学)计划招收9个班450名;

(4)第三实验中学(原深桥中学)计划招收8个班400名;

(5)边城中学计划招收12个班650名。

2.诏安县立兴实验学校

诏安县立兴实验学校计划招收11个班550名(含该校六年级直升七年级的学生数)。

具体招生办法按“漳教规〔2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3.农村初中学校

各中学遵循初中年级班生额不得超过50名的原则要求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100%入学。

三、施教区范围

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见附件1,农村中小学以户籍为主就近免试划片招生。

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县户籍)申请就读小学的,统筹安排在梅峰小学、上梅塘小学入学。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县户籍)申请就读中学的,统筹安排在第二实验中学、第三实验中学入学。其中,申请就读第二实验中学的,若符合报名资格的申请入学人数多于招生学校剩余学位,则由招生学校根据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未被录取的申请入学对象,由县招生办统一调剂到溪南中学就读。农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县户籍)申请就读中小学的,以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四、报名、录取办法

(一)一年级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于7月17日-19日下载进入闽政通APP,点击[首页-往下拉]-[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漳州市报名入口下的诏安县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无法顺利报名者,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2日-24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成功者,携上述证件于7月29日-31日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经招生学校审查、公示、拟予录取的适龄儿童,报县招生办复核、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二)七年级报名、录取办法

1.诏安一中电脑摇号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按照“学生自愿、一生一报、电脑摇号、一生一录”的原则组织电脑摇号招生。2024届小学毕业生在其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于7月16日-18日扫描“诏安一中七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见附件6)进行预报名。无法顺利报名者,于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诏安一中进行现场报名。经审核、公示、确认学生参加电脑摇号招生资格。7月29日组织电脑摇号录取,摇号办法按“漳教规〔2024〕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办法

①城区学籍生源录取:按照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梅峰小学、上梅塘小学自愿报名的学生名单,采取电脑摇号录取240名学生。落选的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原户籍地施教学校就读;落选的农村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自愿选择,报名参加第二实验中学电脑摇号入学,或回原户籍地施教学校就读。

②农村学籍生源录取:按照各中心小学志愿报名的学生名单,采取电脑摇号录取160名学生(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从明年起农村学籍生源招生数将逐年减少)。落选的农村小学毕业生回原户籍地施教学校就读。

2.立兴实验学校报名、录取办法

2024届小学毕业生在其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于2024年7月16日0:00—7月18日18:00 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和填报志愿。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具体报名、录取办法按“漳教规〔2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已被诏安一中摇号录取并已注册的学生,不再参加立兴实验学校电脑摇号录取。

3.三所实验中学及边城中学报名、录取办法

各中学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报名参加诏安一中、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应于8月7日—9日前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中学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查、公示、拟予录取,报县招生办复核、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施教区内楼盘小区适龄儿童应于8月7日—9日前持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及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向招生学校申报,经招生学校审查、公示、拟予录取,报县招生办复核、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参加诏安一中电脑派位落选的城区学籍生源且为农村户籍的2024届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报名参加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电脑摇号的入学对象,于8月7日-9日扫描“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见附件6)进行预报名。无法顺利报名者,于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15:00—18:00到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进行现场报名。经审核、公示、确认学生参加电脑摇号招生资格。若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则予以直接录取;若报名学生数大于剩余学位数,8月13日组织电脑摇号录取,摇号办法按“漳教规〔2024〕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落选者回原户籍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4.农村初中学校(初中部)

各中学施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应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校确定)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查、公示、拟予录取,报县招生办复核、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5.被诏安一中、第二实验中学、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发给《入学通知书》。

(三)优抚对象申请入学和录取办法

符合优抚对象可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优待照顾政策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1.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干警子女;符合条件的台胞子女等。

2.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且拥有房产产权的港、澳籍人士的子女。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按照《中共诏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诏安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诏委人才〔2021〕5号)规定执行。

4.民营企业高管子女就学,按照《诏安县发改局等3部门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诏发改〔2023〕48号)规定执行。

5.为深入开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增效年”活动实施“三比一看”竞赛工作,我县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入学优抚事项需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报县招生领导小组研究。

以上5类优待照顾对象,如符合电脑随机派位范围的,都必须先参加网上报名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审核后,于7月2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7)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县教育局复核。

(四)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到相关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六、招生纪律

(一)加强领导督查。县教育局成立诏安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核查。县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二)坚持阳光招生。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各中学、中心小学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压实招生工作责任,研究制定本辖区、本校的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办法、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规范招生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意见做好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程序组织招生,严格控制班生额,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禁止任何学校跨施教区招生,各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居住地辖区学校报名入学。同时要严防监护人为不符合条件的少儿入学报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必须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学校要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一次性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落实“入学一件事”。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五)加强新生学籍建档。学校应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及时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录取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单,作为学校新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否则不得建立学生学籍档案。2024年开始,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计入学籍数,不再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补足学籍数转学工作,转学事宜按照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六)严肃招生执纪问责。严禁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违纪违规招生。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立重点班、关系班。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

(七)诏安县教育局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596-3321008

咨询电话:0596—3336006(小学) 

0596—3321768(中学)

(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各校要深刻领会本意见精神,加大义务教育政策实施的宣传力度,引导、督促家长将孩子送入辖区学校学习。要依规依法办事,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我县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所有符合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七、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坚持和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建立并动态更新适龄儿童(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辍学学生“三本台账”。各中小学共同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各校应于9月5日-10日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动员本施教区未入学适龄儿童到校注册,9月14日各校上报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八、其他说明

1.小学招生对象是本县户籍或居住在本县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准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予建立学籍档案。

2.已在小学建立学籍就读的学生不予录取。


附件:1.2024年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一览表

2.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3.2024年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表

4.2024年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招生工作安排表

5.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

6.诏安一中及第二实验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

7.2024年诏安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优抚对象申请表


诏安县招生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一览表

图片


附件2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有关楼盘与学位的供给问题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且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家长的合法生育多子女家庭除外)可在施教片区内的学校就读。

二、有关适龄儿童户籍与房产不符问题的处理

被列入施教区楼盘,但户籍不符的适龄儿童,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相关施教区学校申请入学。①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②适龄儿童长年在施教区房屋居住;③适龄儿童应2024年入学。

三、房产不明有关问题的处理

1.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祖孙三代户口同册)且实际居住在一起的,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房产证在抵押中的,产权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房产证明,将房产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复印件一并提交给辖区学校,可代替房产证报名;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住建局证明为依据。其他材料均不能作为有房的依据。

3.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安置地辖区学校报名。

4.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凭县民政、计生、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及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在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所在地辖区学校申请入学。

5.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施教区无房产且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施教区未满一周年的,回原迁出地的施教区入学。

以上5种情况的材料,均仅作为房产、居住证明等佐证材料。新生申请入学时还应同时提供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教学辖区范围内有房产并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公证证明、电费收据、水费收据、居委会证明等原始凭据),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7.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施教区,但监护人在施教区无房产(或房产已出售)的,由县招生办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四、招生过程中有争议的,由县招生办研究裁决。


附件3

2024年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表

时间

事项

7月15日之前

各招生小学公告《招生简章》。

7月17日-19日

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下载并进入“闽政通”app,点击[首页-往下拉]-[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漳州市报名入口下的诏安县报名入口”。

7月22日-24日

无法顺利在闽政通上报名者,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

7月29日-7月31日

城区小学材料审核、现场确认阶段。网络报名成功者,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8月11日-17日

公示适龄儿童线上线下报名总名单,入户调查。

8月18日-20日

中小学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小组随机抽查、核查各小学一年级新生材料。

8月21日-22日

公示报名适龄儿童录取名单,县教育局确认新生名单。

8月23日-25日

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注册入学。

9月5日前

各小学向县教育局上报实际注册学生数。

9月14日

各小学上报《2024年诏安县    小学本施教区一年级未入学学生情况调查汇总表》及控辍保学工作简况。

备注

不尽事宜,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执行。


附件4

2024年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招生工作安排表

时间

事项

7月16日-18日

1.诏安一中七年级电脑派位预报名。

2.民办校七年级招生网络报名(全市线上平台)。

7月19日

无法顺利参加网络报名的到诏安一中进行现场报名。

7月29

组织举行诏安一中七年级电脑摇号录取并公示录取名单。

7月30

诏安一中七年级新生注册。

83日上午

立兴实验学校七年级电脑派位录取。

84日-5

立兴实验学校七年级新生注册(含缺额补录)。

8月6日上午

立兴实验学校将学生缴费注册情况,报送县招生办。

8月7日-9

1.三所实验中学、边城中学组织新生报名。

2.城区学籍生源农村户口无房产参加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七年级电脑派位预报名。

8月10

无法顺利参加网络报名的到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进行现场报名。

8月11

三所实验中学及边城中学上报《2024年诏安县    中学七年级招生报名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校,一份上报县教育局中教小组)

8月13

1.第二实验中学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录取;

2.第二实验中学富余学位电脑派位录取;

3.三所实验中学及边城中学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8月上旬

1.农村初中校(初中部)七年级招生报名,各施教区小学毕业生(含回诏生)持户口簿等材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报名;

2.各中学上报《2024年诏安县    中学七年级招生报名情况汇总表》

8月15日

各农村初中校(初中部)将七年级拟录取新生名表报送县教育局。

8月16日-20日

中小学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小组随机抽查、核查各中学七年级新生材料。

8月18日-20日

县教育局确认七年级新生名单。

8月21日-25日

各中学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注册入学。

9月5日

各中学向县教育局上报实际注册学生数。

9月1日-10日

各中学组织教师到村入户,动员本施教区未入学适龄儿童到校注册。

9月14日

各中学上报《2024年诏安县    中学本施教区七年级未入学学生情况调查汇总表》及控辍保学工作简况。

备注

不尽事宜,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4〕4号)执行。

附件5

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


一、摇号规则。对于本批次招生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采用“现场抽签+ 电脑连续随机号录取”办法,即现场摇取第1个中签号,步长均直接为1,中签编号后的连续随机号为录取号码,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数为止。

二、缺额补录。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报名缴费注册,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有两天的选择期,决定入学或放弃录取资格,未按时到校报名缴费注册的学生,取消其入学录取资格。各校所产生的缺额可以从已摇出的连续随机号顺延补录到满额为止,不进行征求补录报名。

三、摇号组织主体。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县(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由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四、本校直升学生录取。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须有本校正式学籍三年及以上)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应届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要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有关规定录取。参加本校优先直升的学生也必须登录“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同时向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报名,学校在审核学生学籍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名单,报送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中教(科)股,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6

诏安一中及第二实验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

诏安一中七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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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第二实验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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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二维码在报名开始后生效,报名时间截止后失效。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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