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诏安新闻网>公告>

关于2024年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2024-05-15  来源: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诏安县公安局、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诏安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编辑:许晓虹  


关于2024年高考和中考期间

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管控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

二、管控要求

(一)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除抢险施工作业或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并取得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证明的以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出具5月20日至6月21日期间的夜间连续施工证明。

(二)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举办大型户外活动应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四)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5月20日至6月21日期间禁止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或打陀螺等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的活动。

(五)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进行“飙车炸街”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道路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禁止一切与考试无关的车辆在管制路段通行,具体管制措施由公安部门另行发布通告。

(七)高考、中考考试时间期间,各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高考和中考期间,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诏安县公安局、诏安县城市管理局、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将加强现场巡查,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

诏安县公安局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诏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