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来源:诏安医保局 责任编辑:许晓虹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精神,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随之做了相应调整。
2023年1月1日起,《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漳州市全面提高住院分娩医保报销待遇水平。《办法》中提到,孕产妇在漳州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分娩可享全额报销;在三级医院分娩的,医保基金报销90%;在三级甲等医院分娩的,医保基金报销80%,在结算时需予以注意。漳州市职工医保分娩待遇也同步调整,女性职工住院分娩报销比例与城乡居民住院分娩报销比例一致。
温馨提示
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到漳州市外就医住院的需提前做好转诊登记,办理转诊登记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由诏安县医院或创举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开具转诊证明)。咨询电话0596-335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