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诏安新闻网>省内>

住房公积金缴多少?怎么缴?福建首次出台管理办法明确了

2024-02-22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福建发布  责任编辑:许晓虹  

日前

福建出台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

缴存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从2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5年


这是福建省首次制定专门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办法》里明确了

自由职业者和港澳台同胞

可缴存公积金

规定了缴存的

“限高保底”标准等问题

↓↓


Q1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有哪些?



  • 在职职工:由所在工作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 在本地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 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


  •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法由各地公积金管委会另行制定。


Q2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办法》里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过,也是有限度的——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办法》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单位可以在该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Q3

刚刚入职了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定呢?


新录用的职工从录用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录用当月工资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录用当月工作未足月的,按照折算后的全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Q4

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例:


2023年度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8062元,下限为1960元。

例1:若A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9200元,高于2023年度月缴存基数的上限,则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照28062元的上限计算其月缴存额上限为6734元,不得高于该上限。

若B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780元,低于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则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的下限计算其月缴存额下限为196元,不得低于该下限。

例2:若C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8062元,达到2023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如果单位缴存比例为12%,那么单位和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分别为3367元,该职工的月缴存总额为3367+3367=6734元。

例3:若D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如果缴存比例为5%,那么单位和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分别为98元,该职工的月缴存总额为98+98=196元。

例4:若E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出上年度月平均为工资17000元,介于月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之间,如果缴存比例为10%,则该职工应按照月缴存基数17000元的标准计算其月缴存额为1700+1700=3400元。


Q5

如果单位遇到困难,公积金缴不上怎么办?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但是每次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的期限都不能超过1年。

当单位经济效益好转或者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到期后,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当恢复至正常比例,缓缴的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还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就需要重新申请


Q6

如果单位解散或者破产了,职工的权益有保障吗?


《办法》里规定,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应当为职工补缴欠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时无力补缴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补缴责任主体;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时,应当依法清偿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