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9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责任编辑:许晓虹
兵役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户籍在本县辖区,年满18周岁(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二)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三)未超过24周岁(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四)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4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其中,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2024年6月30日止。
三、登记方法
(一)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登记;
(二)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
(三)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按有关规定确定本人是否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并领取《兵役登记证》;
(四)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领取的,可委托亲属代为登记并领取。
四、组织实施
各乡(镇)应当根据县征兵办公室的安排,负责组织本辖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征兵办公室批准。
五、责任追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其中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
诏安县、乡(镇)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联系电话
诏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1日
诏安县、乡(镇)两级兵役登记、
征兵报名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诏安县人民政府 征兵办公室 | 汤伟泽 | 17850232515 |
2 | 梅洲乡 人民武装部 | 曾法兵 | 18050474535 |
3 | 四都镇 人民武装部 | 李镇和 | 13606968038 |
4 | 金星乡 人民武装部 | 沈细鑫 | 18396292535 |
5 | 梅岭镇 人民武装部 | 沈少文 | 18359685558 |
6 | 桥东镇 人民武装部 | 许晓通 | 18159799320 |
7 | 南诏镇 人民武装部 | 沈贤彬 | 17759621760 |
8 | 深桥镇 人民武装部 | 杨武聪 | 15606503274 |
9 | 西潭镇 人民武装部 | 李野 | 15605025533 |
10 | 白洋乡 人民武装部 | 胡志斌 | 18250206180 |
11 | 建设乡 人民武装部 | 沈瑞东 | 18705148162 |
12 | 太平镇 人民武装部 | 魏细欣 | 13559691547 |
13 | 红星乡 人民武装部 | 许铭华 | 18150975915 |
14 | 霞葛镇 人民武装部 | 沈晓军 | 18659666432 |
15 | 官陂镇 人民武装部 | 黄威铭 | 13395070704 |
16 | 秀篆镇 人民武装部 | 刘庭宾 | 15059608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