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1 来源:中国福建 责任编辑:许晓虹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好差评”活动,广泛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评判项目实施效果,为今后为民办实事工作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和效益,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参与方式
省政府办公厅为29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别制作“好差评”活动电子海报,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将海报张贴在项目所在地和提供服务的现场。群众使用手机微信扫描海报上的“民生实事码”,通过“闽政通”登录后,即可对项目建设、运行使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也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入活动页面参加评价。
三、结果运用
省政府办公厅在后台自动汇总群众评价情况,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线索,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处理或直接进行核查。评价情况同时提供给福建社科院用于2023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
四、活动时间
集中评价时间:2023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24年1月底结束。其他时段常态化接受群众评价。
第1项(1)
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5万个
第1项(2)
改造近视防控教室照明2万间
第2项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0所
第3项(1)
新增300所学校体育场向社会开放
第3项(2)
新增41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错时延时开放
第4项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5元
第5项
实施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
第6项(1)
建设2个全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第6项(2)
改造建设市级三级医院、县级定点医院综合ICU床位
第7项(1)
抽调1000名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
第7项(2)
在公共场所配置2000台自动体外除颤器、培训救护员20万人次
第8项
新增1万个普惠性托位
第9项(1)
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4万人
第9项(2)
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
第9项(3)
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3-10万元资助等
第10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
第11项(1)
建设3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和5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第11项(2)
开展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
第12项(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8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提高9元、二级护理补贴标准提高8元
第12项(2)
打造10个无障碍样板街道
第13项
新建300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
第14项
实施42万户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
第15项(1)
新建20个智慧体育公园、30个游泳池和23个多功能运动场
第15项(2)
在全省各地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第16项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第17项
新扩改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1000座
第18项
加强海上环卫队伍建设,完善常态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第19项(1)
新建改造市县生活污水管网700公里
第19项(2)
启动实施50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第20项(1)
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改造棚户区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20万户
第20项(2)
改造更新燃气管道300公里
第21项
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500公里
第22项
整治和改善提升5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
第23项(1)
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
第23项(2)
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04处
第24项(1)
推进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加快3个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出入口(含连接线)和7个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
第24项(2)
实施5条服务乡村振兴典型示范路提升改造工程
第25项(1)
开工建设水厂80个
第25项(2)
铺设供水管网1000公里
第26项(1)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万亩
第26项(2)
治理河长200公里
第27项
建设100个应急保障、100个救援力量、100个安全技能提升、100个安全宣教联播等站(点、所)和100个安全文化示范园(馆)
第28项(1)
改造105个及以上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更换300万只及以上智能电表、建成40个“零计划停电示范区”
第28项(2)
新建、改造2700个农村配电网台区
第28项(3)
新建2000个充电桩、83座充换电站
第29项
新建5G基站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