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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诏安县公开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2023-07-10  来源:诏安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许晓虹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文件精神、漳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漳毕办〔2023〕9号),经研究,决定向全县公开招募2023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各1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募对象: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是: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公益性岗位招募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诏安县户籍(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的户籍);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违纪违法行为;

3、2023年度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二、招募岗位及待遇

(一)公开招募的岗位为乡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15名,公益性岗位15名,具体如下:

image.png

(二)岗位待遇:

1、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的薪资待遇参照本地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参照本单位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2、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薪资待遇,参照诏安县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可同步进行调整。

3、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或现有渠道列支。

三、招募原则与程序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工作招募实行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量化考核、体检、公示、选岗、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报名方法

报名应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兼报一个公益性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9—2023年7月12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5)。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诏安县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诏安县公开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由县扶贫办出具证明,城乡低保家庭、特困对象由县民政局出具证明,退役大学生以《退伍证》为准,证件遗失需提供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通知书》及《退役登记表》。

3)量化考核的奖励证书、党团员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例: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证书;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项及以上获奖证书;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结业证书)。

4)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募工作采用量化考核的办法,参照《诏安县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经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考核、体检、公示、从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1、由各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初审,报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体检名单(按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不再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2、体检合格后,拟聘名单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岗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漳州市毕业生办公室备案,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不超过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自主择业。

3、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岗以及到岗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4、若出现提前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毕业生办备案。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信,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2023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是指高校毕业生在相关平台查询不到以下记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保或个体工商户。(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准)。

3、零就业家庭:

1)城镇“零就业家庭”:本区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2)农村“零就业家庭”:本区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至59周岁、女16至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渔经营项目,又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4、量化考核成绩同分情况下,体检人选、选岗顺序均按照: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结业学员优先、专业匹配情况优先、专业成绩排名情况优先、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残疾毕业生优先、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的次序,如再遇同分,加面试一场,确定体检人选。若该人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则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诏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诏安县2023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表

2、诏安县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

3、诏安县公开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4、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各乡镇招募报名联系人名单


诏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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