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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2023-06-14  来源:诏安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许晓虹  

  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漳政民[2023]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按照市委“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部署,落实《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三个转变”,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实现新提升,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重点工作

    2023年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机制改革,着力实现从“单一救助”向“综合救助”、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从“单兵作战”向“多方协同”的“三个转变”,加快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具体如下:

   (一)加强动态管理,做好监测预警。全面开展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三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排查、认定和复核工作,健全常态化、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筛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完善城乡统筹、类型齐全、高效运行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定期比对筛查疑似困难群众数据,及时梳理下发并督促摸排核实,强化“精准救助”,有效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依据新版“福建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及“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接模式,各乡镇要于5月15日前将需年度复核的信息核对请求从“福建省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批量推送至“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

   (二)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各乡镇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培训机制,分级分期抓好村(社区)经办人员全员培训,做到年度必训、新入岗必训,切实将业务培训延伸至经办服务末端,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乡镇要结合日常工作,进村(社区)入户进行政策宣讲、答疑解惑,面对面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媒体报道,提高社会大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救助工作满意率。

   (三)及时准确发放救助金。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县民政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适时启动、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坚持常态化调整,加强信息比对,提高发放效率,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要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一方面以“人情保”“关系保”为整治重点,严肃惩治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挪用贪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另一方面以“漏保”“漏救”为整治重点,整治临时救助金等未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问题,整治部分基层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政策落实不精准、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确保低保等各项救助政策公开公平,落到实处。

   (四)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巡查排查等多种途径,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协助提交救助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有效防止“漏保”“漏救”问题。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施“先行救助”“取消户籍地限制,对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或县民政局按急难型实施临时救助”等系列措施,持续提高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

   (五)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改革创新,组织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示范工作,创新推进“温暖救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单位以点带面的作用,加强试点成果运用,加快形成“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发挥村(社区)作用,推行近邻服务,推广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培育邻里乡亲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依托乡镇社工站、城乡社区社工室,发挥“五社联动”机制作用,实施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关心关注关爱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优化乡镇社会救助窗口设置,推进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建设,及时受理求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易返贫致贫人员信息比对,及时摸排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根据医保部门推送信息,开展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排查,协助医保部门确认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并推送申请医疗救助。运用信息核对方式,配合住建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经济状况核查,提供低收入对象数据,支持住建部门开展住房安全排查鉴定。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家庭困难学生认定,提供必要依据和支持。

   (七)配合实施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实施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对全县存在火灾风险大、急需提升消防安全的低收入群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居住场所按每户增配4个1(即“1个漏电保护器、1个烟感报警器、1人灭火器、1个消防逃生面罩”)和存在隐患的“表下线”进行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各乡镇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消防部门提供有关基础数据,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

   (八)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各乡镇要经常性开展各类特殊困难群众摸排调查工作和探访关爱行动,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及其它特殊时期的走访慰问,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九)及时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案件。对省厅和市局转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送、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和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或不担当不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及时处置反馈。创新重点信访案件处置方式,运用“四不两直”等办法加大办理力度。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集中化解历年重复信访案件。

   (十)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制度。落实社会救助“一件事”服务改革,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困难群众可在线申请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线下联动“一次办”。加强社会救助行政文书规范使用,对申请救助但不符合救助条件、不再符合条件退出救助的对象,要书面告知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认真检查并严肃整治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公示公开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社会救助档案管理,严格建档立卡,规范整理,方便查询。严格落实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社会救助重点工作融入乡村振兴、信用体系建设、民生发展大局,抓好年度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二)注重实效。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统筹职责,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要把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列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效能考核、绩效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服务类社会救助创新试点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借助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讲好社会救助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诏安县民政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