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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06-12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许晓虹  

诏政办〔2023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诏安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诏安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按照《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 号)要求和省水利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农村供水水质实际情况,在充分开展农村供水水质现状调查及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诏安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2025年,我县将通过实施净化设施设备改造、更换消毒设备、完善水厂化验室,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等措施,确保全县农村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项目匡算总投资1775万元。受益人口59.77万人。

二、农村供水水质现状问题

我县现共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105处,分散式供水工程9处,覆盖供水人口59.77万人,根据现状供水工程情况,我县主要水源地有亚湖水库、龙潭水库、梅洲水库、赤竹坪水库、三姑娘水库及红星坪林村枫树岗等。

根据相关检测数据,亚湖水库、梅洲水库、赤竹坪水库、三姑娘水库、红星坪林村枫树岗现状水质均较好,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部分乡镇自来水厂水源缺少水源地的水质检测,但从出厂水检测结果来看(评价标准采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主要问题在于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菌群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少数伴有感官性状指标浑浊度超标。主要分布于秀篆镇、官陂镇、霞葛镇、太平镇、红星乡等五个乡镇规模以下水厂。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编制依据

1.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2.《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号);

3.《关于支持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办农水〔2022110号);

4.《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办农水〔2022247号);

5.《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号);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9.《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10.《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

11.《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导则(试行)》;

12.《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13.诏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告。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在2023-2025年期间,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并落实保护措施,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管护水平不断完善。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城区供水水质水平,水质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改善水源水质

推进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岭下溪水厂工程),将太平镇新营村、榕城村、白叶村及泽惠水厂供水片区纳入岭下溪水厂供水,泽惠水厂、新营村水厂、榕城村水厂、白叶村水厂等供水工程做为备用水厂。

2.强化水源保护

诏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牌设立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县水利局配合诏安生态环境局做好相关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新增水源地名录,积极与诏安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健全落实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与水源保护同时规划、同步完成的工作机制。

3.加强净化消毒

2019年~2022年期间,我县已基本完成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二氧化氯消毒设备配套和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消毒桶安装。为保障净化消毒设备正常运行,各乡镇负责督促辖区内供水管理单位做好设备维护和巡查,完善记录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新增官陂镇新坎村水厂安装二氧化氯消毒设备,针对浑浊度问题易出现超标的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安装絮凝沉淀设备及净化设施设备改造等。

加强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规范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安全生产,确保正常运行。

4.加强水质检测监测

2023-2025年,逐步配备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0256月前完成对现状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海利水厂、霞葛镇赤竹坪水厂)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配备(规划做为备用水厂的不进行安装),新增建设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在设计阶段纳入建设内容。

县水利局负责制定优化水质检测方案,依托县水质检测中心健全完善供水水质巡检制度,对农村供水工程按照水质检测方案开展水质巡检,县卫健局和县水利局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农村供水单位水质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

诏安生态环境局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县卫健局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由县水利局定期协调组织诏安生态环境局和县卫健局对农村水源、供水水质开展抽检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将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及发现的水质问题及时反馈给供水单位,督促相关供水单位整改,共同指导提升水质保障水平。对多次因运行管理问题导致水质出现问题的供水单位,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惩戒措施。

5.建立水质风险防控机制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推广使用在线水质监测设备,建立农村供水水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防控机制,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

千人及以下小型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地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

健全完善应急供水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守住供水水质安全底线。

四、工程举措

(一)水源工程建设

建设秀篆镇区水厂、石东水厂水源工程2处,引水规模分别为0.28m³/d0.45m³/d,计划投资65万元。

(二)水源水质改善

1.水源置换

无。

2.管网延伸覆盖

无。

3.水源保护

我县亚湖水库、赤竹坪水库、梅洲水库、红星乡坪林村枫树岗等4个乡镇级水源地已划定保护区,并设立标志牌和围栏。

(三)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

1.净化设施设备配套

净化设施设备改造30处,计划投资1500万元。

2.消毒设备配套

我县已基本完成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二氧化氯消毒设备配套,仅官陂镇新坎村水厂尚未配备消毒设备,计划新增安装二氧化氯消毒设备1台套,计划投资10万元。

(四)水质检测监测能力提升

1.千吨万人工程水质化验室

我县千吨万人水厂已基本完成水质化验室建设配套。

2.区域水质检测中心

无。

3.基于水质在线监测的水厂级自动化监测系统

重点对千吨万人水厂实施在线检测,主要水质监测指标为浑浊度、pH 值、消毒剂余量。全县海利水厂、梅洲水厂、坪林水厂、赤竹坪水厂等4座水厂需安装浑浊度、PH 值在线监测仪4套,计划投资 200 万元。

4.卫健、生态环境、水利部门水质检测监测数据共享,县卫健局按计划负责做好监测点水质检测工作,水质检测结果及时与水利局进行数据共享,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诏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水源地监测断面水质检测,出现水源污染风险时,及时通告县卫健局、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诏安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五、管理机制

(一)管护主体落实

2019年,我县落实了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部门监管责任,镇村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和水质保障主体责任,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水价水费和财政补贴

我县农村供水成本水价在0.8/m31.2/m3之间。目前县水务公司和第二自来水公司收费价格执行《诏安县物价局关于诏安县城区居民供水实施阶梯水价改革暨供水价格调整的通知》(诏价〔201619号)标准,居民水价1.75/m3,农村集中供水执行《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诏安县水利局关于诏安县农村集中供水价格指导意见》(诏发改〔2020142号)标准,水费收缴实行计量收费。维修养护资金除上级补助资金外,日常维修养护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政府予以补贴。

(三)专业化运维

我县“十四五”期间将实施诏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依托诏安水务有限公司,推行农村供水县级统管的模式,同时结合各乡镇现有的管理队伍,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和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全面推行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维护,保障工程长效运行。

(四)水质检测制度

我县水质检测监测制度较为完善,落实了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巡检、卫健部门抽检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对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同时各千吨万人水厂均建立了水质化验室对出厂水进行自检,水质检测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得到了落实,水质检测数据全面共享。

(五)其他制度

制定了县级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建立了卫生许可制度、水源地巡查管护、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网巡查制度、出厂水日检测制度等。

六、年度实施计划

2023年,实施官陂镇新坎村水厂安装二氧化氯消毒设备、诏安工业园区(金洋)水厂和林头水厂工程。

2024年,实施梅洲水厂、赤竹坪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岭下溪水厂工程和霞葛镇、官陂镇单村供水工程。

2025年,实施海利水厂、坪林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秀篆镇单村供水工程和镇区水厂、石东水厂工程,金星-四都管网延伸及改造工程、红星乡哈溪水厂工程、单村供水工程。

七、资金匡算

(一)编制依据

1.福建省水利厅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闽水建设〔20212)

2.福建省水利厅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造价文件的通知》(闽水建设〔20215));

3.《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导则(试行)》(20223月);

4.各有关设备生产厂家报价及询价(另加设备运杂费);

5.诏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告;

6.其他城乡供水一体化成果。

(二)投资匡算

水源工程建设2处,计划投资65万元;净化设施设备改造30处,计划投资1500万元;新增消毒设备1套,计划投资10万元;新增水质在线监测设备4套,计划投资200万元;计划总投资1775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将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的重要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施。县水利、生态环境、卫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工作台账,细化责任清单,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推动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地方政府资金投入,通过整合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省、市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以及移民专项资金等,支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确保项目有序安排实施。

(三)加强部门协作

县水利、生态环境、卫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由水利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生态环境、卫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数据收集、信息共享、需求分析等工作。

(四)纳入督查考核

县水利、生态环境、卫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监督,县政府将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纳入“七比一看”考核范围,督促各部门和各乡镇履职尽责,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五)加强宣传培训

总结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凝练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发挥示范辐射效应。加强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和水质检测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强对水源保护和饮水安全卫生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