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8 来源: 闽南日报 责任编辑:许晓虹
闽南日报讯(沈冰川)如何让生命之水长清长绿?近年来,诏安县检察院聚焦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为东溪“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永续生态美丽、永恒奔流不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诏安县检察院立足履职岗位,运用证据规则,做到全面取证、科学论证,准确认定生态环境损害结果,及时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力求“不让一滴酸废水入溪流”。三年来,诏安县检察院共办理污染环境罪4件6人,全部做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以实际行动有力地震慑犯罪,有效地保护了“东溪母亲”水清岸绿。
针对“牛皮癣”水上漂等“老大难”问题,诏安县检察院立足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各属地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措施清理现存水葫芦,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防止水葫芦“死灰复燃”。据统计,三年来,全县约清理910吨水葫芦,有效遏制了水葫芦集中暴发的态势,既确保了河面清洁,又排除了防汛隐患,切实维护了诏安的良好水生态环境。
同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健康,2019年5月,诏安县人民检察院与诏安县河长办会签《关于加强诏安县河湖水域生态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并联合设立亚湖水库司法环境保护示范区,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此外,还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会签水域生态资源保护、林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加强环境保护协作等文件,形成联席会议、案件互通、疑难案件共同研判等工作合力,共同守护亚湖“纯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