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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新闻网讯(沈 洁通 黄文腾 徐标华)日前,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在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醉酒驾驶行为。驾驶员林某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处罚。 10月26日凌晨,高速交警执勤时发现,一部小轿车行驶至沈海高速漳浦收费站出口时,走走停停,犹豫不前。民警判断该车存在违法嫌疑,便引导该车到安全检查通道,对该车驾驶员林某进行酒精快速排查仪检测。检查发现林某有酒后驾车嫌疑,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呼气检测,林某体内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将林某带至古雷港区医院提取血样并封存。经检验送检的林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1.1mg/100ml,根据有关规定,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林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许贺: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做到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争做中国好司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