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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新闻网讯(高丽君 商杰明 黄文腾)近日,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在沈海高速漳浦出口,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时,查获一起二次酒驾案件。 据介绍,2018年12月26日早上9点30分,一辆小型客车缓缓驶向出站口,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配合“吹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毫升29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二次酒驾的李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并将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的处罚。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