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新闻网讯(商钰楷 江英凤 )20日,县法院集中宣判四起制售假烟案件。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杨某辉有期徒刑一年,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勇有期徒刑三年,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山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没收四名被告人的犯罪工具、追缴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金。
据了解,这四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包括了制售假烟的生产、销售、运输等各环节,涉及多个罪名。他们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卷烟制造企业的商标权和经济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对此,县法院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同时以此警示大家:制假、贩假违反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法律惩罚,切不可贪小利而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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