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诏安新闻网讯(涂松林)因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的香烟标识,江某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刚走出看守所的他,却利用司法的宽容,重操旧业,结果再一次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对江某某、陈某某二人提起公诉。 2017年6月,江某某在其位于诏安县仙塘村古仙自然村废弃的养鸭寮内,生产假冒的香烟注册标识。同年6月13日,该窝点被民警查获。经清点,窝点内有“利群牌”商标的香烟硬盒外盒25000件(成品)、丝印机一台、光固机一台。然而考虑江某某家庭困难,认罪态度良好,江某某于2017年6月14日,被诏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不料,江某某却执迷不悟、不思悔改。在取保候审期间,江某某勾结诏安县深桥镇人陈某某,到仙塘村原制假窝点不远处的一废弃屋里,模切假冒的香烟注册商标标识。2017年12月14日凌晨2时许,江某某、陈某某二人在该窝点制假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清点,该窝点内有“云烟(紫)”商标的香烟硬盒外盒15800件,“万宝路(蓝)”商标的香烟硬盒外盒30400件,“贵烟(遵义)”商标的香烟内盒26000件及平压压痕切线机一台。民警还在该窝点旁的另一处闲置屋内查获江某某用于存放假冒香烟的仓库,内有4种不同品牌香烟商标标识,数量共计798200件(未成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