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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布虚假信息 一网民被拘留
2018-06-21 11:27:48  来源:诏安电视台  责任编辑:康逊斌  

诏安新闻网讯(张美燕 沈国远)日前,我县警方查处了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一名网民在微博上造谣,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6月15日6时许,一名网名为“梅州是我家”的网民在《新浪微博》发文称:“昨天四中学生打死人事件乜调查出结果,五个学生参与打人,其中一个是太平镇镇长儿子,政府和学校要求私了,一家出二十万,但死者家不答应,要求严肃处理刑事责任,还一个和谐社会。......”,该信息在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传播。

   我县警方经过调查后确认,该条网传信息纯属造谣。经网络搜索输入“四中学生打死人”等关键字,发现有许多类似的信息。经查,网民“梅州是我家”名叫吴某森,梅洲乡人,其对自己造谣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我县警方已依法对造谣者吴某森行政拘留。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散播黄赌毒、暴力恐怖、谣言诈骗等信息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要注重事件的真实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应及时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可视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 5 日以上 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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