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诏安新闻网讯(沈雯悦)诏安一男子李某转移财产,却迟迟不还周某的欠款,6月7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李某与周某合伙投资养猪场,因养猪场收益不佳周某退出合伙,然而李某未偿还周某投入的资金。2014年周某诉诸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偿还周某人民币466000元及利息。可待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还款,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李某未支付欠款,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2014年6月,李某与周某自行和解,达成由李某分期还款,如无按期还款应将养猪场折价抵偿的和解协议。然而李某付还周某一万元后,未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更于2014年6月将养猪场以27万元价格转让给林某,2014年7月将名下一辆汽车以3万元价格转卖给张某,经鉴定该汽车价值6万元人民币。李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现已被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