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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新闻网讯(赵文华 林雯)诏安县亚湖水库“黑暗坑”山场原本苍峰翠岳,森林茂密。在崎岖向上的山路间,却出现了许多西瓜大小的土坑。注意,这不是鼹鼠挖的洞,而是诏安县造林工程队用于修复受损植被、栽种相思幼株的“摇篮”。去年九月,一场燃烧了几个小时的大火将山场293亩林地烧毁。 谁也想不到,整个“火灾”的起因,竟是一个小小的烟头。当时六旬老翁钟某正在诏安县自家开荒的果园地里干活,嘴里叼着的烟头不慎掉落,点燃了草垛。恰巧当日天气干燥,火势顺着风向很快蔓延至整片山头。一个小烟头引起的森林火灾,直接导致了293亩林地面积过火,受害林木的立木蓄积量达到524.7立方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2404元。钟某这一不留心的过失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构成失火罪。 诏安县检察院经办干警依法对钟某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了解到,火灾发生时,钟某主动报警、积极扑火、大声呼救,并在扑火过程中全身多处烧伤、肋骨骨折、伤情严重。在伤愈后,钟某积极主动赔偿且取得了谅解,并愿意积极配合后期的生态补植修复工程,认罪悔罪态度也很好。经办干警走访相关部门后,进一步了解到,钟某年事已高、生活困苦,又要照顾高龄的老母亲,生活中为人也十分老实,遵纪守法。 为改变“案子判了、刑期满了、荒山依旧”的状态,诏安县检察院主动与林业部门和当地乡政府研究制定修复方案,以当地乡政府为业主,钟某按规定缴纳造林资金,并在林业部门监督下,引入第三方造林公司进行补植修复。鉴于钟某的个人情况,以及在火灾抢救和灾后补植复绿的态度积极主动,诏安县检察院对钟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对诏安县在补植复绿工作的开展上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办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实现了惩罚犯罪与生态保护双赢的良好效果,诏安检察院真正做到了用行动守护诏安县的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