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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奶奶,您最近身体还好吗?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忙的吗?”4月26日,两名诏安县的检察官再次来到深桥镇考湖村,对年近八旬的陈奶奶进行回访,并送上了米和油等生活必需品。 原来,2015年11月29日,陈奶奶的老伴吴爷爷骑电动自行车出门时与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吴爷爷特重型急性颅脑损伤住院治疗,对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2016年7月26日,吴爷爷经治疗后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吴爷爷住院期间花了20多万的医药费,当时对方只是事故发生后垫付了8650元医药费,其他住院费用都是靠向亲戚朋友借钱治疗。 陈奶奶与吴爷爷儿女都已各自成家,陈奶奶与吴爷爷独自生活,子女平时靠打工维持生活,二老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吴爷爷住院几个月,家庭已是负债累累。后来实在付不起医院治疗费用,家人无耐只好把吴爷爷接回家里治疗。吴爷爷走了之后,小小的一间屋子里还摆着吴爷爷当时的病床,陈奶奶整日看着病床落泪,家庭也没有其他收入,生活十分困难。 2016年8月,诏安县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知道这些情况后,便立即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过详细调查与核实,该院认为陈奶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成功为她争取到1万元救助金。 但仅凭司法救助金并不能真正帮助陈奶奶走出困境,控申科检察官还多次到陈奶奶家里看望陈奶奶,对其进行心理抚慰,并郑重地告诉陈奶奶如果以后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可以继续向检察官反映。开头的那一幕是这一年多来,控申科检察官日常的工作之一。 对于陈奶奶的救助其实并不是个案。从2015年以来,诏安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14.7万元,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救助5件,所救助家庭为贫困户的5件,被救助对象为残疾人的2件。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检察机关人权司法保护和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水平,诏安县检察院从今年4月起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作用,充分利用基层贴近群众、沟通便利、信息灵敏的优势,强化力量配备,提升能力水平,形成响应及时、工作有力的司法救助体系,全面开展救助工作,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林炎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