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婚丧喜庆 一、婚 姻 结婚,民间称“嫁娶”,亦称喜事、好事、红事。保留不少封建礼教,如请媒人说亲、举行订婚仪式,由男方送给女方订婚礼品如红缎和金、银饰等,凑成双数。择结婚日,由操占卜人根据双方生肖、出生日辰,挑选所谓黄道吉日,于结婚前12天“行聘”,有聘金、酒、猪腿、大饼等。有的没送聘金,按议明数额改用金银首饰、衣料、食品及其他礼物。 姑娘出嫁前“挽面”,由专操此业的妇女,用2根细麻线交叉搓掉脸上汗毛,表示开面出阁成人,走出家门时跪拜双亲谢养育恩。清至民国时期,出嫁坐轿,分大轿、小轿,大轿4人抬,小轿2人抬,新娘在轿内啼哭,到达夫家门口,夫婿用脚踢轿门(象征性),公公用米筛引媳妇进门。后坐轿改步行,有了自行车,新娘改乘坐自行车后座。1988年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城镇有的租用小汽车,农村用手扶拖拉机或摩托车。嫁妆跟在新娘后面,从前用敞盖木匣装,每匣2人抬,沿途让人观看;改乘自行车后,装在竹筐里由自行车运载,嫁妆较多的,雇用几辆自行车;改乘小汽车或手扶拖拉机或摩托车,则嫁妆装在车上,或增加一辆嫁妆车。富有人家嫁妆包括生活用品一应齐全。 由一个中年妇女伴随新娘到夫家,称“指姑妈”,负责教新娘礼节,唱吉词,应付闹洞房等;还有一个男孩执枝叶齐全的榕树枝,叫“拖青”,寓婚后日子如榕树般茂盛长青;有的还要2个男孩用2根带根叶的甘蔗,挑2个红灯笼走在前面,称“挑凤灯”。客家送嫁队中,还有1人手执“火龙”,背负长剑,谓之“开路止煞”;在闽南话方言区,则摆1镜盒,开镜照路止煞。 新娘一般在上午前抵达夫家,下午吃“新娘桌”。桌上摆12碗菜,夫妻对坐,指姑妈陪在新娘旁边,代新娘夹菜,每夹一样说一句吉利话,如“吃鸡,百年好夫妻”、“吃猪肚,好性素”等等。 晚上闹洞房,耍谑,细节繁多。夫妻入寝前要搓“合房丸”,寓和合。由新郎弟、侄辈10岁以下小孩在床上翻滚几遍,称“翻床铺”,寓婚后早生贵子。 婚后第二天,新娘对夫家长辈包括祖父母、父母、姑母等行“拜茶”礼,“拜茶”杯子装蜜金枣,长辈赠给礼物或现金。第三天一早,新妇下厨做饭,饭后回娘家“做客”,娘家较远的,也有在第十二天或满月后才回娘家,新婚夫妇同去,当天即回。返回夫家时,新妇的小弟或堂弟提一瓶花生油(或茶油)、一对童鸡伴送,前者称“捧油阿舅”,寓添丁意思;后者寓传宗接代。 结婚,男女方的亲友都送礼物。女方亲友送礼称“添妆”,礼品多为衣料、化妆品、洞房摆设物等;男方亲友送礼称“相贺”,礼品有布轴(上面贴红纸写贺词)、大镜、生活用品等。女方回赠亲友主要是礼饼,每份8~16块,多在婚前送,也有婚后补送。女方出嫁当天,也有宴请亲友。男方在结婚当天晚上宴请贺婚亲友,称“申谢”。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提倡新事新办,进行婚姻登记,婚礼简办;男方不花财礼,女方不陪嫁妆,领了结婚证,分一些喜糖,便算办了婚事。 1976年以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结婚注重彩礼,女方出嫁索要金耳环、金戒指、自行车、缝纫机等。1980年以后结婚用品和财礼趋向高品位、高数额,如彩色电视机、收录机、金项链、金手镯、洗衣机、电饭煲、电冰箱、组合橱、羽绒沙发、席梦思、红木家具等。亲朋贺婚、添妆亦趋高额。宴请也有到酒楼餐馆。农村档次略低于城镇,但也倾向于铺张浪费,经济条件困难者因而负债。 山区客家,过去婚嫁礼节繁多,有上门(求婚)、定聘(订婚)、求庚(取婚书)、送日(男方定下的婚期)、光厅(临婚前男方送女方礼物)、迎娶、转朝(女方首次回娘家),但大部分内容与闽南语方言区相同。此外,尚有一些特殊婚俗,如: 顺孝婚,一方父母死亡,可不择日在报丧前入洞房,即算结婚;也有在“头七”或“满七”不择日结婚,也有百日内结婚的。 招赘婚,男入女家,改为女方的姓并举行认宗仪式;也有出具“出嗣”字据。 童养媳婚,婚礼在除夕举行,称“过年圆房”。二、丧 事 做外家 已嫁妇女死亡,夫家及时通知其娘家,称“报死”,娘家接通知后来人称“做外家”。做外家人数不限,可几个人也可十多人,但要单数,忌“九”,性别、年龄不拘。属本家本族,正常死亡,夫家生活比较贫困的,做外家人数少一些,若夫家较富裕,或死者已做祖母的,人数多一些。外家人至,夫家迎接,做外家首先瞻视遗体,询问病情及子孙侍奉情况,对寿衣、寿材也可提出意见,夫家要诚恳解答、热情接待。食物摆在死者灵前,不带骨,装碗不装盘,有鸡有酒,糖代酱油,不摆汤匙,饭后不辞而去,丧家不送行,仅备死者生前一套衣裤给娘家,称“回祖”。若夫家需人帮忙,回去后再来,或部分人拐个弯从另一条路转来。客家地区则在入殓第二天宴请外家。死者非正常死亡,不涉及刑事责任的,娘家来做“外家”可达数十人,夫家要抱“斗灯”跪接,娘家的来人可以喧闹、摔东西、直至揍人,丈夫要走避,然后请“公亲”(中间人)道直(讲条件),一般是对外家抚慰,对死者厚葬等。 等棺、请水 家人去世,当天或隔天入殓。棺木有购买现成的,也有请工匠来加工的,抬回棺木时吊丧亲友头上或手臂(分别死者男左女右)缠上白布,跟在后面。死者儿女跪在门外或巷口披麻戴孝哀号匍伏,叫“等棺”。接着进行“请水”,由死者儿子披麻戴孝,反穿上衣、袒露一肩,手捧土钵、笊篱(竹丝编成的,形如小土箕),由二人搀扶到水边先烧香然后投钱币取水、淘沙,回来为死者净身。死者如多子,由长子捧土钵,次子捧笊篱,其余跟在后面,如儿子外出赶不回来,由其妻或兄弟背雨伞代替,如儿子已先死亡,由长孙代替。 收殓、割阄 死者穿衣裤有固定件数,上七下五(或上五下三),男性戴帽,女性穿裙,足穿纸鞋,脸盖草纸,棺内四周和身下垫放草纸、石灰包或茶叶包。盖棺前行告别仪式,用麻缕或白纱线,一端系在死者手上,然后延伸,由全部亲属排列执线,再由一道士或和尚口中念念有词,把执着的线从后到前一节一节割断,其所念词句意思是“生者犹生,死者自去,生死殊途,从此割断”。然后由长辈封棺安钉(实际由殡工代劳)。在外面因突然事故死亡,在村外收殓,不抬进家里,但要引魂(招魂)。 出殡、服丧 死者通常3~5天出殡安葬,也有当天或7天才出殡的。出殡行祭奠仪式。客家地区死者亲属执香绕棺木3次正面、3次反面转3圈,然后鸣炮起柩,并且有6~8名青年扶棺,夭折者则不扶棺;闽南话地区祭奠毕,殡工抬起棺材推翻架棺椅子抬往墓地,送葬队伍跟在后面,有的请乐队奏哀乐送葬,约走一段至路口,除孝子及一些墓地帮忙者直奔坟场外,大多数送葬亲友及女眷从叉路返回。太平镇等山区有些村,上山前停柩再祭一次,然后把棺木转头上山。亲友对丧家7天内有送“纸仪”(现金,包在白纸内),殡葬完毕宴请亲友,造成礼节性财物浪费。父母丧后第七日,做头七,贴丧联,死者男性贴青联,女性贴黄联,置灵堂祭奠,子女戴孝。每七天一祭,49天才算成服撤灵,也有简化为头七祭奠后再祭奠一次算完事。周年做周年祭,3年行毕丧礼,后来简化为周年祭后再举行一次3年毕丧。 山区客家注重迁葬习俗,葬后8~10年,择日捡先人骨骸,装入陶罐(称金斗)另择地或就地改葬,打灰堆、立墓碑,并择日“完坟”,亲友送“金银山”(焚化冥品,金银色纸糊制),祭祀放鞭炮,出嫁女儿、孙女辈穿红裙。三、喜 庆 做寿诞 民间称做生日,属一种敬老活动。民俗认为年满50岁的才够做寿诞的年龄;还认为岁数末位逢1必须做“大生日”,如61岁、71岁、81岁等寿诞,较隆重,女儿、女婿、孙女、孙婿都来祝寿,带寿礼,包括寿面、寿龟、寿桃(均面制)、鸡蛋、鱼、猪肉、鸡、鸭、糕饼、柑橘等;有的还送布料、鞋、帽、拐杖。寿礼双数,贴红纸或染成红色(如红蛋)以示吉庆。有的还送寿联,举行祝寿仪式,置香案,堂上挂寿星图,两边挂寿联,做寿老人中坐,老夫妻白首齐眉的同坐,接受儿孙辈祝寿,然后喝喜庆酒,经济条件较好的,也有设宴请客。老人第一次做寿后,年年诞辰都要做,不能间断。孩子做生日很简单,大人煮些面线、鸡蛋给孩子吃,祝孩子无灾难,快成长,80年代后有些人时行送生日蛋糕。 做满月 孩子出生周月称“满月”,家里焖糖饭,遍送族、邻、亲友,对方收后回送一碗大米,表示共喜;有的用煮熟染红的蛋送亲友,免回送。经济条件较好的,也有办酒菜宴请亲朋,孩子的外祖母送一套衣帽称“送庚”。送庚物称“头彩物”,有红夹袄、虾尾帽、红肚兜、背巾、风衣、内衣裤等。孩子4周月,再次添喜,经济条件好的宴客更排场。外婆送银项链、银脚镯。 客家添丁俗 凡第一胎是男婴,三朝(第三日)向外婆家送熟鸡、蛋、肉、酒,谓之“报羌酒”。十二朝外婆送活鸡、生肉、蛋品、糯米、红糖等礼物,称“送庚”。在产妇坐月内,亲友也送礼物(讲闽南话的地方,亲友送猪肚或活鸡、瘦肉)。元宵节,上年添孩子的,给送过“庚”的亲友回送“煎仔粿”及鱼肉等礼品,称为送“丁桌尾”,受礼品的亲友赠送孩子衣帽,多少不拘,但要双数。 |